新消费者法首次提到,作为一家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它应该履行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安全义务。那么,我们市场上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是否非常安全呢?昨天,浙江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和绍兴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最近对银行业进行了消费调查,发现许多银行涉嫌霸王条款。
据了解,调查涉及20家银行,权利志愿者作为普通消费者,银行服务调查、评论,记者也梳理了一些常见的消费者问题,如果觉得他们的权利被侵犯,消费者可以向银行或当地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
银行的许多商业短信涉嫌违规
我相信很多消费者都收到了银行的商业短信,比如银行全面降息,财务管理强、点击微信官方账号领取红包!等等。事实上,许多这样的短信消费者被强迫接收,有时他们的个人信息会被泄露。
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负责人告诉记者,《消费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拒绝的,不得发送商业信息。然而,现实是,卡到取消卡的过程中,维权志愿者先后收到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浙商银行、招商银行等8家银行发送的商业短信,数量众多。有的多次发送相同内容,有的夹在资金变动通知短信中。
这些银行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擅自向消费者发送短信,商业短信为广告、宣传类型。银行业向消费者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法》的规定,应当禁止。
填写的材料太多了。其实不填也可以办卡。
申请银行卡时填写个人资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但你知道填多少就够了吗?记者了解到,超过一半的志愿者只需要填写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但三分之一的银行表格明确要求储户填写职业或收入,但在申请时,有些实际上没有填写,仍然可以完成,如中国银行将储户工作单位列为必要项目,如果不填写也可以完成。
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循合法、合法、必要的原则,明确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借记卡不具有透支功能。银行不需要掌握消费者的收入、职业和工作单位。虽然在实际卡处理中,消费者可以在一些银行申请借记卡而不填写上述信息,但表格明这是必要的,这本身就是误导消费者。
收费项目很多,消费者责任变相加重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几乎所有被调查的银行都涉嫌霸王条款。例如,借记卡收费标准的单方面变更是有效的。在调查中,中国工商银行和浙商银行规定如果收费标准发生变化,以发卡行/本行最新公告为准。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认为,该条款涉嫌排除消费者的权利。
此外,在志愿者办理卡销售手续时,虽然银行没有收取费用,但也没有退还年费、卡费或当月短信费,如提前账户不退还年费和短信费、收取账户管理费不再退还,也涉嫌增加消费者责任。
另一个例子是提前取消账户的问题。许多银行规定,提前从账户中扣除涉嫌排除消费者的选择权。此外,评估报告还认为,许多银行还存在其他问题:扩大银行免费范围、对账异议及时性和诉讼管辖权、单方面免除书面通知、消费者承担银行卡质量问题导致的卡更换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