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执业守则
为提高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自律意识,
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基金业良好形象,促进基金业健康稳定发展,
为从业人员制定严格自律、自觉遵守的基金从业人员执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基金从业人员执业道德
守法、诚信、勤奋、自律、自律
基金从业人员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基金合同和行业公认的职业道路
德和行为准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黄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以基金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取信于基金投资者、市场和市场
以社会为宗旨,规范管理,忠于职守,自觉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4.诚实对待基金投资者,确保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完整
时。
5.勤奋、谨慎、尽责地履行职责。
6.严格遵守基金投资规定,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以专业管理和保管基础
金资产。
7.遵守工作纪律,只对有资格和能力处理的事项提出意见。
8.保守基金、基金投资者及其公司的商业秘密。
9.热爱自己的工作,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10.团结同事,协调合作,高质量高效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11.珍惜基金行业的职业荣誉,自觉维护行业及其公司的声誉。
12.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反证券交易制度和规则,扰乱市场秩序;
(二)故意损害基金投资者及其他同业机构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违反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
(4)信息披露不真实,存在误导和欺诈;
(5)泄露相关公司和基金在任职期间知道的商业秘密;
(6)为自己或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他人买卖股票;
(7)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八)越权或者违法经营;
(九)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0)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