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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规: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人员执业守则

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人员执业守则 为提高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自律意识,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基金业的良好形象,促进基金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基金业从业人员…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执业守则

  为提高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自律意识,

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基金业良好形象,促进基金业健康稳定发展,

为从业人员制定严格自律、自觉遵守的基金从业人员执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基金从业人员执业道德

  守法、诚信、勤奋、自律、自律

  基金从业人员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基金合同和行业公认的职业道路

德和行为准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黄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以基金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取信于基金投资者、市场和市场

以社会为宗旨,规范管理,忠于职守,自觉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4.诚实对待基金投资者,确保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完整

时。

  5.勤奋、谨慎、尽责地履行职责。

  6.严格遵守基金投资规定,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以专业管理和保管基础

金资产。

  7.遵守工作纪律,只对有资格和能力处理的事项提出意见。

  8.保守基金、基金投资者及其公司的商业秘密。

  9.热爱自己的工作,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10.团结同事,协调合作,高质量高效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11.珍惜基金行业的职业荣誉,自觉维护行业及其公司的声誉。

  12.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反证券交易制度和规则,扰乱市场秩序;

  (二)故意损害基金投资者及其他同业机构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违反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

  (4)信息披露不真实,存在误导和欺诈;

  (5)泄露相关公司和基金在任职期间知道的商业秘密;

  (6)为自己或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他人买卖股票;

  (7)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八)越权或者违法经营;

  (九)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0)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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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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