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油期货交付质量标准如下: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大连商品交易所交付的豆油质量指标和分级标准。
1.2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同规定的大豆原油是指不能直接食用的大豆油,产地无限。
1.3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交付标准。
2.规范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本标准不适用于随后的所有修改表(不包括错误的内容)或修改版本。所有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GB 1535 大豆油
SN/T 0798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 检查名词术语
GB 5537 植物油脂检查 磷脂测定法
3.术语和定义
3.1 含磷量:一致SN/T 有关规定0798。
3.2 其他术语和定义:符合:GB1535中的有关规定。
4.质量要求
4.1 特征指标:符合GB1535中的有关规定。
4.2 质量等级指标:
项目 | 质量指标 |
气味、滋味 | 具有大豆原油固有的气味和味道,无异味 |
水和挥发物(%)≤ | 0.20 |
不溶性杂质(%) ≤ | 0.20 |
酸值(mg KOH/g)≤ | 3.0 |
过氧化值(mmol/kg)≤ | 7.5 |
溶剂残留量(mg/kg)≤ | 100 |
含磷量(mg/kg) ≤ | 200 |
4.3 卫生指标:按GB 执行1535中的规定。
4.4 其他:按GB 执行1535中的规定。
5.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
5.1 含磷量检验 按GB 5537执行。
5.2 其他:按GB 执行1535中的规定。
6.附加说明
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