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人身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疾病、年老等事故或者保险期满时支付保险金的保险。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当一个人的生命是保险标的时,保险存在于生存和死亡两种状态。在定期保险中,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支付保险金;在生存保险中,被保险人生存到约定的时间点。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当人的身体被用作保险标的时,它存在于人的健康、生理能力、劳动能力等状态。在健康保险中,如果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疾病或意外伤害,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老、病、死、伤、残等。这些保险责任不仅包括意外伤害、疾病、衰老、死亡等不幸事故,还包括与保险人约定的生存期满。
个人保险的支付条件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范围内发生保险事件,导致死亡、残疾、疾病、工作能力丧失或保险期满或退休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与财产保险相比,人身保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定保险金额
(二)支付保险金
个人保险属于定额支付保险(个人保险除外,如医疗保险,可以是补偿保险),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可以有经济损失,也可以没有经济损失,即使有经济损失,也可能无法用货币来衡量.因此,人身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财产保险中没有比例分摊和代位求偿原则。被保险人可以同时持有多份相同的有效保单,保险事故发生后,可以同时从多份保单中获得保险金。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方造成的,第三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可以同时获得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和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保险人不能要求第三方代位。
(三)确定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不同于财产保险,主要表现为:
1.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是有规定的;在人身保险中,人的生命或身体是无价的,保险利益不能用货币来估计。因此,人身保险没有金额限制。
2.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不仅是签订合同的前提,也是保险人支付合同效力和赔偿的条件;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只是签订合同的前提,而不是保持合同效力和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条件。
(四)长期性
大多数财产保险,如火险,都是一年,而人身保险大多是长期保单,从十几年、几十年或人的一生。
(五)储蓄
1.这两个对象是不同的。储蓄对象可以是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特殊条件;人寿保险的对象必须符合保险人的承保条件,有些人可能会被拒绝或有条件承保。
2.两者的技术要求不同。人寿保险需要复杂的精算技术来分担少数单位和个人的损失,包括许多单位和个人面临的同质风险;储蓄是使用没有特殊计算技术的本息公式。
3.两者的受益期是不同的。人寿保险在合同约定的开关期间,受益人可以获得约定的保险金;储蓄只期限内积累,即储存的本息。
4.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人寿保险是一种互助行为,利用大多数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来补偿或支付损失的被保险人;储蓄收入是我储存的本金和利息,这对每个储户来说都是一种自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