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生活幸福生活是一种终身保障产品,提供60种严重疾病和15种早期治疗疾病保障,全面保障。小边在最后一篇文章中介绍了幸福生活的条款,下面和小边了解幸福生活免除责任。
幸福生活免除幸福生活的责任是什么?
1、因下列情形之一,被保险人患有一项或多项本条款附件定义的重大疾病、早期治疗保险金疾病或达到终末期疾病的,我们不承担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早期治疗保险金、早期治疗豁免保险费或终末期疾病保险费的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杀害或者伤害被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或艾滋病;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无有效驾驶证的机动车;
(6)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如果上述第(1)项导致被保险人患有一种或多种本条款附件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的早期治疗或疾病的终端阶段,主要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我们将主要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有受益权的受益人。
如果上述其他情况导致被保险人患有一种或多种本条款附件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的早期治疗或疾病的终端阶段,主要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我们将退还主要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死亡或者全残的,不承担缴纳死亡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杀害或者伤害被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自主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三)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无有效驾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1)项死亡或完全残疾的,主保险合同终止,我们将主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有受益权的受益人。
如果被保险人因上述其他情况死亡或完全残疾,主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退还主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以上是幸福生活和幸福生活免的全部内容。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大病保险产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