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福是一种人寿保障产品,主要提供死亡和全残疾保障。具体保险责任是什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天安人寿福相伴产品介绍介绍 一、保险说明
保险范围:18-65岁
保险期:10年、15年、20年、30年、55岁、60岁、65岁、70岁、80岁
付款方式:一次付清、3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
二、保险责任
1、死亡或全身残疾保险:合同生效后90天内死亡或全身残疾,保险公司退还保费;90天后死亡或全身残疾,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支付死亡或全身残疾保险金。因事故造成的死亡或全身残疾不受90天的限制。
2、航空意外伤害死亡或全身残疾保险金:航空公共交通造成意外死亡或全身残疾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赔偿。
三、免责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死亡或者全残的,不承担支付死亡或者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除被保险人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外,年内自杀;
(4)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5)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或者无有效驾驶证的机动车;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以上是天安人寿福伴产品介绍的全部内容。如果消费者有保险需求,可以去了解一下!超市产品丰富,性价比高,总有一个适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