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严重,人们越来越重视养老保险的支付。当你年轻的时候,退休后领钱似乎很简单,但你经常遇到问题。例如,在不同的地方工作,在不同的地方投靠孩子,这涉及到个人养老保险的转移。
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实例分析,教你一步一步走
48岁的青岛燕女士在青岛市注册。她年轻时在威海的一家乡镇企业工作。该单位在当地支付了两年的养老保险。严女士辞职后,在威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缴纳养老保险10年。现在严女士想把在威海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回青岛,退休后在青岛领取养老金,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像严女士这样的情况在生活中很常见,涉及到个人转移个人养老保险和领取养老金。很多朋友会觉得“头疼”,不知从何下手。
对此,有关部门给出答复:领取养老金的原则是“户籍优先,从长到后计算”。所谓户籍优先,即个人参保地与户籍地一致的,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从长计算,即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按十年缴费地确定待遇领取地;从后计算,如果有多个十年缴费的地方,将根据最后一个十年缴费的地方确定待遇领取地;最后,如果你在所有地方缴费不到十年,将个人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关资金转回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支付养老金。
就严女士的情况而言,她的户籍地是青岛。虽然她已经在威海缴纳了10年的养老保险,但根据户籍优先原则,她可以将养老保险转回户籍。
那严女士具体该怎么办呢?
1、申请转让养老保险关系时,被保险单位或被保险人向社会保障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并提供原被保险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居民身份证。符合转让条件的,转让地社会保障机构应当同意转让,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让联系信》,并向原被保险地发出。
2.申请转出养老保险关系时,流动就业人员应当凭居民身份证要求被保险社保机构按照国家统一格式出具《参保缴费凭证》。社保机构收到新参保地联系信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审核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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