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人乃至全世界人民都经历了许多难忘的时刻,深刻认识到生命的无常。与此同时,人们的保险意识也在日益增强,此时大病保险也发生了重大变化。2020年底,中国保险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重大疾病新规》)。
一、《重疾新规》“新”在何处?
与2007版大病定义相比,本次大病新规的修订主要有三个变化:
1.从25种大病扩展到28种大病和3种轻症
2.优化了部分疾病的定义,明确了疾病的诊断指标和保障范围
3.限制轻症赔偿比例的上限
《严重疾病新规》的修订本身是为了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使疾病的定义更加合理和科学,但也是为了规范行业体系,调整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二、《重疾新规》对消费者的影响
新规定发布后,我们作为消费者会受到什么影响?
1.降低轻症赔偿比例
新规实施前,主流大病保险的轻症赔付比例最高可达45%。本次修订后的轻症赔付比例上限从第一次修订时的20%提高到30%,但与旧产品相比仍有一定程度的降低。这对于一些更关心轻症的消费者来说相对较弱。
2.疾病的定义和保障调整
本次调整将部分重症调整为轻症,如发病率常居榜首的甲状腺癌,在本次调整中调整为轻症。对于有甲状腺疾病隐患的消费者,他们可能会觉得保障力度也变弱了;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将甲状腺癌调整为轻症后,他们不断担心,如果他们患有甲状腺癌并申请索赔,购买的严重疾病保险将失败,尽管保险金额较低,但从长远来看,它的保障力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更强。
一般来说,新规定的调整对消费者有利有弊。我们配置大病保险产品的目的是覆盖疾病治疗、康复费用等经济损失,为自己和家庭提供保障。因此,如果家庭有条件,我们应该尽快购买大病保险。不同公司的大病保险细节也不同。你可以了解更多,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购买。毕竟,有保证是最后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