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6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通知,自4月1日起,2008年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至3322元,比去年高出314元。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结果,2007年北京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22元,比去年3008元增加314元。因此,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的单位,其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也上升到3322元。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金额也同时确定。
在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方面,基本养老保险费664.4元,失业保险费66.44元。
在医疗保险方面,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的个人月缴费162.76元,其中基本协调151.13元,大额互助11.63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的个人月缴费23.26元,其中基本协调11.63元,大额互助11.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