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屏东县妇女孙淑卿11年前在台风袭击时失踪,前年法院宣布死亡。家人向纽约人寿保险公司索要5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意外保险金被拒绝。“最高法院”认为保险公司不能推翻孙淑卿意外死亡的证据,应索赔500万元和延期利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孙淑卿的丈夫蔡齐山指出,孙淑卿于1995年6月与纽约人寿签订了人寿保险合同,包括300万元人寿保险和50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他是受益人。
蔡齐山说,1996年7月30日“贺伯”台风来袭,孙淑卿外出后失踪,他报案协找不到。前年4月,孙淑卿失踪七年,屏东地检署向法院宣布死亡。
但保险公司认为,孙淑卿外出时到达的地区没有降雨,无法证明孙淑卿因风灾失踪,与意外死亡的理赔不符。
法院综合警察和证人证词“中央气象局”据气候资料显示,孙淑卿因台风意外失踪,保险公司应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