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将于2010年在全国全面启动。
《意见》要求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2009年试点城市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进,逐步覆盖所有城镇非从业人员。通过试点,探索和完善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融资机制、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标准化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意见》还指出,试点工作应坚持低水平起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融资水平和安全标准,重点保障城市非从业人员的医疗需求,逐步提高安全水平;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制定具体措施,对被保险居民实行属地管理;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