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小江刚刚怀孕三个月。由于年龄较大的孕妇和工作压力,她安全地度过了怀孕。分娩后,母子安全成为小江及其家人最大的愿望。小江想为自己买保险,以防万一,但面对市场上众多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等,小江很难判断选择哪种保险可以为自己和未出生的婴儿提供安全保障。
随着奥运倒数日的临近,抢闸于2008年诞生“奥运宝宝”它也成为许多人的目标,今年和明年引发了继承“千禧宝宝”后来又出生了一个小高峰。和小江一样,很多老准妈妈都想给自己投保安全考虑。
传统人寿保险不保怀孕分娩
在目前市场上的传统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产品中,大多数明确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因此,对于怀孕的人“准妈妈”此时选择寿险并不能满足孕期的特殊保障需求。
世界健康报道[health.icxo.com]新闻:此外,由于妇女怀孕的风险概率远高于正常人,保险公司对孕妇的保险有更严格的要求。一般怀孕28周后投保,保险公司不予受理,要求延长到产后8周。怀孕28周后,原则上不接受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只接受不包括怀孕造成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人寿保险,并在投保时进行普通体检。
怀孕后最好选择母婴保险
对于像小江这样怀孕的小江来说,“准妈妈”对于人们来说,怀孕后选择保险的范围相对有限。如果有保障需求,可以考虑专门为孕妇和即将出生的婴儿设计的母婴健康保险。一般来说,-40岁怀孕的孕妇可以在怀孕期间投保不超过28周。
与普通健康保险不同,这种保险是专门针对孕妇的,所以一旦保险生效,一方面保护孕妇的妊娠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某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如保险公司“安全妇婴保险”,除保证孕妇一年期死亡或完全残疾(包括疾病或意外死亡或完全残疾)外,如果婴儿在出生后至5岁前确定患有32种先天性疾病,可获得相对完美的保证。但需要提醒的是,这类保险的保障期一般较短,多为1年,但部分保险将对儿童的保障延长至5年。
孕前注意健康保险“观察期”
对于那些还没有怀孕,准备做母亲的人“准妈妈”人们,你可以提前做好安全准备。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了妇女健康保险,可以覆盖怀孕期间的疾病,以确保妇女期间的风险,有些以主要保险的形式,有些以附加保险的形式。
但需要提醒的是,这类保险应至少提前半年投保,主要是因为女性健康保险有一定的观察期,即这类保险合同一般在90~180天后生效,甚至更长时间。如果江女士选择在怀孕三个月后投保此类健康保险,如果保险观察期为180天,则只有在孩子出生后才能进入合同的保险期。一旦在怀孕期间发生事故和疾病,她就无法获得索赔。
因此,保险专家建议,对于准备生育的家庭,如果他们觉得怀孕期间需要保险,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投保女性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