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员工不时受伤。受伤后,他们经常进行工伤鉴定,并获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一些员工在接受治疗并享受完成工伤保险待遇后,如果伤势不严重,他们会选择继续工作。那么,如果再次发生工伤该怎么办?你还能享受什么样的工伤待遇?
工伤工人再次发生工伤,工伤复发不同,是指工伤工人遭受两次或两次以上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前工伤事故治疗和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确定残疾水平,再次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后者导致工伤工人的新伤。
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也需要工伤鉴定,单位在30天内或受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在1年内向当地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判断工伤或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认定后还能享受哪些待遇:
再次发生工伤后,工伤职工仍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薪待遇、工伤康复、残疾待遇等。
此外,我们需要提醒您,再次工伤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同时享受两份残疾津贴。
例如,第一次工伤六级残疾,第二次工伤是五级残疾,只能按照五级残疾标准享受残疾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六级残疾标准的残疾津贴。
那么,如果再次发生工伤该怎么办呢?你还能享受什么样的工伤待遇?我将回答这个问题。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