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识不同
ST,英文为Special treatment(特殊处理)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或其他异常情况,导致终止上市风险,或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可能损害其投资权益的,交易所应当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版本,被实施退市风险警告的,股票前称为*ST”
2)实施标准不同
A、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应当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告:
(一)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或追溯重述 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连续为负;
(二)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 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追溯重述 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
(四)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能发表意见或否定 审计报告;
(5)中国证监会因财务会计报告中存在重大会计错误或虚假记录而责令改正 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六)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七)构成欺诈发行强制退市;
(八)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强制退市;
(九)构成五大安全领域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十)股权分配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披露的解决方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披露, 或在披露可行解决方案后一个月内未完成;
(十一)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十二)可能导致公司依法被迫解散的;
B、其他风险警示标准: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预计三个月内恢复正常;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三)董事会不能正常召开会议,形成董事会决议;
(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提供担保 情况严重的;
3)不同的交易规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间业务特别规定》(2017年修订),个人投资者准入门槛条款为:参与退市整理期间股票买入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必须具备两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申请开放权限前20个交易日平均证券资产不得低于50万元,即未开放权限但持有风险警示品种的,只能出售,不能购买
所有风险预警品种的涨跌限制为5%,但退市整理期股价的涨跌仍为10%,恢复上市首日股价的日涨跌不与前款有关 5%的限制
4)退市阶段不同
正常退市的股票首先进入风险警示板,即ST,然后增加退市风险警示*ST,最后,进入退市整理期。以净利润指数为例,当净利润连续两年亏损时,交易所有权将股票纳入风险警告板,第三个会计年度的持续亏损将升级为退市风险警告。如果第四年继续亏损,则决定是否暂停交易或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