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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股市ST最新规定 A股其他风险警示规则汇总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告:

(1)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一个月内未完成清偿或整改;或者公司违反规定的决策程序向外界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一个月内未完成清偿或整改;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不能正常召开会议,形成有效决议;

(三)会计年度内部控制未发表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预计3个月内恢复正常;

(5)冻结主要银行账户;

(6)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较低者为负,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

(7)投资者很难判断公司的前景,如严重失信或持续经营能力明显的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损害投资者权益。

2021年股市ST规定 A股其他风险警示规则汇总

科创板:

无。

深市主板(中小板):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告: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预计三个月内恢复正常;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三)董事会、股东大会不能正常召开会议,形成决议;

(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不能表达或否认意见;

(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提供担保,情节严重的;

(六)公司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较低者为负,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

(七)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3.4 

本规则第13.3条第(5)项所述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提供担保,情节严重,是指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或者不可行的解决方案,但预计一个月内不能解决:

(1)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的资金余额超过1000万元,或占公司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以上;

(2)公司违反规定程序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除外)超过10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以上。

公司无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向第一大股东或者第一大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

创业板:

与深圳主板(中小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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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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