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49号)第7条:公司债券发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无重大缺陷;
3.经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水平良好;
公司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5.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6.本次发行后,公司债券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一期末净资产的40%;金融公司债券累计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二、发行公司债券需要注意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
(1)上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足额筹集;
(2) 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三)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
(4)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在36个月内有虚假记录,或公司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