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在国债净价交易实施后的第一天,国债市场将发生一些变化。在国债全价交易模式下,市场显示的揭示价为全价(净价+应计利息),但实施国债净价交易后,市场显示的揭示价为净价。因此,国债净价交易实施后第一天,市场显示将发生很大变化,国债品种将在K线图上出现下行缺口。请注意。
举例说明:"21国债(7)"年化利率为4.26%,为2002年1月31日起开始第二个半年期交易。
如果该品种在3月22日的收盘价为109.20元,则在实施净价交易后,应将收盘价转换为净价交易的收盘价作为3月25日的净价交易"前收盘价".
如果该品种3月22日的应计利息金额为0.59523287元(根据国债净价交易技术方案,应计利息金额保留在小数点后8位,实际显示保留在小数点后2位)。因此,该品种3月22日净价交易收盘价=3月22日收盘价-当日到期的应计利息。因此,3月25日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品种前收盘价为108.60元。
此外,国债净价交易实施后,由于国债交易价格不再包含国债应计利息,因此交易价格和实际交付金额会有一定的差异,实际上差异是应计利息,投资者不必担心应计利息结算。
国债净价交易实施后,根据有关规定,国债发行期间购买的国债不计应计利息等费用,投资者按国债发行价购买的国债价格为结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