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回购交易是国债现货交易的衍生品种,是以国债为抵押贷款资金的信用行为。在交易中,买卖双方根据约定的预期年化利率(年预期年化利率)和期限达成资金贷款协议。因此,融资方(买方)以相应的国债库存作为全额抵押,在一段时间内获得资金使用权; 另一方融券方(卖方)在此期间暂时放弃资金使用权,从而获得相应期限的国债抵押权,并在到期日收回本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 (以证券融资方和以证券融资方)、二次交易合同(初始交易和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两次清算。
国债回购交易价格采用基金年度预期年化收益率报价,预期年化利率直接反映了市场基金的预期年化利率水平。考虑到回购交易的价格主要涉及初始交易和反向交易之间的价格差额,到期回购价格回购交易中进行计算机竞价,初始交易价格为100元。
在交易所市场显示中,只立即显示到期回购价格的投标结果,交易量和交易金额分别显示当日交易量和当日实际交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