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纹钢期货头寸限制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客户对某一合同单边头寸的最大数量。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各种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头寸限制比例和头寸限制有不同的具体规定。
1.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客户单方面持仓的最大数量。
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如下:
线材期货 | 合同上市至交割月前第二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 | 交割月前的第一个月 | 交割月 | |||||||
持仓量 | 限仓比例(%) | 限仓金额(手) | 限仓金额(手) | |||||||
期货公司会员 | 非期货公司会员 | 客户 | 期货公司会员 | 非期货公司会员 | 客户 | 期货公司会员 | 非期货公司会员 | 客户 | ||
≥120万手 | 25 | 10 | 5 | 30000 | 9000 | 3000 | 6000 | 1800 | 600 |
注:表中期货合约的头寸为双向计算,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的头寸限额为单向计算;期货公司会员的头寸限额为基础
2、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和投机交易头寸进行分类管理,套期保值交易头寸不受投机头寸头寸限制。
3.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具多个交易代码,每个交易代码上所有头寸的总数不得超过一个客户的头寸限制。
4.交割月前第一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各会员和客户在各会员处螺纹钢期货合约的投机头寸应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如果市场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调整,可推迟一天); 进入交割月后,螺纹钢合约的投机头寸应为30手的整倍,新开盘和平仓也应为30手的整倍。
套期保值头寸临近交割期的整倍调整是指投机头寸整倍调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