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
首页 银行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应该是谁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应该是谁

是银行签发的在持票人拿着汇票去承兑的时候无条件支付的一种票据,那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谁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签发银行汇…

银行汇票是银行在持票人持汇票承兑时无条件支付的一种票据。谁是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接下来,三四网的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必三四网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是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发行银行汇票必须记录以下事项:

(一)表明”银行汇票”字样;(二)无条件支付承诺;(三)确定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字。

银行汇票未记录上述规定之一的,无效。

“银行汇票”字样是汇票句子,是区别于支票、本票等有价证券的重要标志。实际上,它印在汇票的前面,不需要银行单独记录。

无条件支付承诺是支付句子。实际上,它已经印在票据的正面,比如”凭票即付”等待,银行不需要单独记录。

汇票上确定的金额必须确定,只能以金钱为目标,汇票金额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书写。申请人和收款人为个人的,发票银行可以签发现金银行汇票,发行现金银行汇票,发票银行收到申请人存入的现金后,在银行汇票”出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填写出票金额,填写代理付款行名称。出票银行应用压数机在银行汇票第二联(正联)出票金额栏中打印出票金额的小写金额。出票金额不得变更,变更的银行汇票无效。

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是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

银行汇票的收款人是银行汇票申请中填写的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可以是个人或单位。收款人名称不得变更,变更的银行汇票无效。

出票日期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书写。出票日期不得变更,变更的银行汇票无效。

除支付结算办法另有规定外,签发转账银行汇票不填写代理支付银行名称。

申请书备注栏注明”不得转让”出票银行应在汇票正面的备注栏中注明。

中国人民银行代表汇票的商业银行,在向设有分支机构的地区签发汇票时,应当填写代理支付银行的名称,并在汇票备注栏注明”不得跨地区转让”字样(区是指同一票据交换区)。在向未设立的分支机构地区签发汇票时,应当按照规定将资金转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并在汇票和终止通知中填写的行号后加盖”请转让给中国人民银行XX行”(行号)戳(可提前盖好备用)。

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的跨省、市区使用汇票的,出票行不办理**需要通过联行业务**联行转让的,在汇票和终止通知中填写的出票行号后加盖”请划付XX**联行行号行”戳(可以提前盖好备用)。

填写的银行汇票经审核无误后,必须在第二联(银行汇票正联)上加盖汇票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

出票银行完成上述项目后,将银行汇票正联和终止通知交给申请人,出票行为完成。背书是指记录相关事项并在票据背面或粘贴单上签字的票据行为。银行汇票持有人将票据权转让给他人或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以背书的形式进行。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必三四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www.b34.net/yinhang/57364.html
广告位
上一篇
下一篇

作者: admin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898-8888168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email@wangzhan.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