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贷款业务受理及前期调查
银行(或担保公司)应对汽车贷款申请人提交的贷款申请和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贷款申请人的主要资格和贷款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经办人应将贷款申请和申请材料提交贷款前调查。
汽车贷款的初步调查主要是核实汽车贷款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调查汽车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汽车购买行为的真实性和贷款担保。汽车贷款的初步调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①汽车贷款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如户籍、房产证、工作单位、收入证)②调查车贷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和贷款用途。
汽车贷款受理初步调查应注意,调查结果后,提出是否同意贷款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转账方式,形成汽车贷款申请人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担保等方面的调查意见,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贷款审核人进行贷款审核。
二、二。银行对汽车贷款申请的审查和审批
1、车贷审查
贷款审查人负责审查汽车贷款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合规性,审查贷前调查人提交的面试记录和贷前调查内容是否完整。
贷款审查人审查后,应当对贷款前调查人提出的调查意见和贷款建议是否合理合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将申请材料和面试记录提交贷款审批人审批。
2、车贷审批
贷款审批人根据银行个人汽车贷款方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国家宏观监管政策,从银行利益审查个人汽车贷款的合规性、可行性和经济性,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抵押贷款担保的充分性和可行性,分析业务预期年化预期收入和风险。
贷款审批人应当根据审查情况签署审批意见。不同意贷款的,应当说明拒绝的原因;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说明补充材料的名称和内容;贷款条件与申报批准的贷款计划内容不一致的,应当提出明确的调整意见。贷款审批人签署审批意见后,应当将审批表和有关材料退还业务部门。
三、签订车贷合同,发放贷款。
1.签订汽车贷款合同
经批准的贷款,应当及时通知汽车贷款申请人及其他有关人(包括抵押人、出质人等),确认签订时间,签订个人汽车贷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流程如下:
(1)填写合同
(2)审核合同
(3)签订合同
2.发放贷款
(1)贷款发放条件的实施:贷款发放前,应实施相关贷款发放条件。
(2)贷款发放
四、车贷业务办理后的档案管理
个人汽车贷款的贷后和档案管理是指贷款发放后至汽车贷款合同终止前的管理,包括贷款回收、合同变更、贷后检查、不良贷款管理和贷后档案管理。
1.贷款回收
贷款回收是指汽车贷款申请人按照汽车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及时、全额偿还贷款本息。贷款的支付方式有两种:委托扣除和柜台还款。借款人可以在合同中选择一种还款方式,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贷款期限内进行变更。贷款回收的原则是先收取利息,然后收取资金,全部到期,利润清算。
2、合同变更
(1)提前还款
(2)期限调整
(3)变更还款方式
个人汽车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很多种,比较常用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4)贷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3、贷后检查
贷后检查是对影响个人汽车贷款资产质量的因素进行持续跟踪、调查和分析的过程,通过客户提供、访谈、现场检查和行业资源查询获取信息,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其目的是监控可能影响贷款质量的相关因素,尽快发出预警信号,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或补救措施。贷款后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检查和担保检查。
(1)贷后检查借款人的主要内容
(2)保证人及抵(质)。检查押物的主要内容
不良贷款管理
对于不良个人汽车贷款的管理,银行应首先按照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确定不良个人汽车贷款,及时分析不良贷款,建立汽车贷款不良贷款账户,落实不良贷款清算责任人,实时监控不良贷款回收。
5.贷后档案管理
贷后档案管理是指个人汽车贷款发放后收集、整理、归档、登记、保存、借(查)管理、转让、管理、退回、销毁的整个过程。根据《水平案件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贷款档案的管理,确保贷款档案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
(1)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登记
(2)借(查)管理档案
(3)档案的移交和接管
(4)文件的退回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