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采取什么补救措施来保护其权利?这个问题应该是合同买方最关心的问题,下面由三四网络小边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小边整理的内容希望能帮助读者理解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
一、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采取哪些维权补救措施?
1.如果买方想继续履行合同,他仍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买方不想继续合作,想解除合同的,可以依法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损失。
二、违约损失赔偿金额主要有两种计算方法
1.合同约定违约金具体金额的,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准;
2、合同未约定具体违约金额,但有约定违约金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计算违约损失赔偿金额。
3.合同中既没有约定违约金额,也没有约定违约损失计算方法的,具体违约赔偿金额可以根据买方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利益损失计算。
三、主张违约赔偿有两种方式:
一是协商:双方最好协商赔偿,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
二是起诉:双方不能协商终止合同和实际违约赔偿金额的,只能办理起诉手续。依法向法院申请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违约赔偿损失;或者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起诉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搞清楚可以去哪个法院起诉。
确定起诉法院的几种方法:
一、合同约定管辖法院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2.合同未约定管辖法院或者协议不明确的,应当在被告住所或者合同履行地起诉。
其中:
(一)争议标的为支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房地产交付的,房地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其他标的,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然后带上证据材料:
一、民事诉状。
2.书证:与案件有关的书面证据,如合同、运单、收据、汇款记录等。
证人证言。
4.录音录像,电子数据。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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