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部分自筹、存贷挂钩、有效担保、专项资金专用、按期还款的原则,一次性付款困难的购车者现可向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购买贷款人确认的汽车经销商指定品牌的汽车。
汽车按揭贷款流程可分为以下步骤:
1.购车人到银行营业网点咨询
购车者到银行营业网点咨询,网点推荐与银行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的特约经销商。
2.到经销商处选择拟购车并与经销商签订购车协议
到经销商处选择拟购车,与经销商签订购车协议,明确车型、数量、颜色等。
3.向银行网点申请贷款申请
向银行网点申请贷款的必要信息包括:个人贷款申请、有效身份证明、职业收入证明、家庭基本情况、购车协议、担保证明文件、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4.银行审核用户信用信用
银行应在受理贷款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购车借款人,并与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合同。汽车消费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车贷款的60%~80%(不同贷款银行),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5年(不同贷款银行)。用户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银行应当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5.签订贷款和担保合同
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的,银行应当签订贷款合同和有关担保合同。担保方式及相应程序:
(1)用户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方式(银行、保险公司除外)的,保证人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保险公司也可以提供连带责任履约担保或银行担保。
(2)用户以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应当与银行签订抵押或质押合同。以房屋为抵押的,银行应当会同抵押人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办理抵押登记,取得权证后合同生效。以质押方式担保的,质押合同以权利凭证移交银行后生效。
(3)完成上述手续后,银行应及时向特约经销商发出贷款通知。
(4)以购车为抵押的,银行应当及时向特约经销商发出贷款通知书,银行应当在购车登记后到车辆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6.银行发放贷款,用户办理车辆保险和取车
特约经销商应在收到贷款通知后15天内将客户的购车发票、付款单和驾驶证(复印件)移交银行。银行在客户办理财产保险手续后发放贷款。保险类型包括:车辆损失保险、第三方责任保险、盗窃和自燃保险。各种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
7.客户按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