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材料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复印件);
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签字样本(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
财务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批准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新建企业免费提交;成立不到三年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以来提交年度和近期报表;
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
利税清算表;
公司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董事会成员及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及签字样本等。
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的,应当提供董事会或者发包人同意的决议或者文件(原件);
被委托人办理的贷款,应当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2.贷款项目资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实施和开发的文件和计划(原件和复印件)。
3.担保材料
根据保证、抵押或质押的不同要求提供材料。
4.在有效期内进行过客户评估并进行过客户评估的客户,不需要提供客户的基本材料,只需提供贷款项目材料和担保材料。
5.信用客户只需提供贷款项目材料、担保材料和贷款证(卡)。
6.要求客户提供的材料应在《中国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相关栏中标明”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