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注销后45天内,如有盗窃等风险,所有责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在银行的恐吓下,原计划直接取消丢失信用卡的宋先生不得不支付损失。
昨天,住在黄浦街的宋先生突然发现钱包里的一张信用卡不见了。惊慌失措后,他迅速拨打信用卡客服电话,要求报告损失。客户服务人员告诉我,信用卡挂失费和补充卡费共计55元。考虑到他还有一张信用卡,宋决定简单地取消丢失的信用卡,以免花钱报告损失和补充信用卡。
在得知宋先生打算取消信用卡后,客户服务人员告诉他,如果信用卡被取消,中间将有45天的预售期,然后才能正式取消信用卡。在此期间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均完全由持卡人承担。宋不得不花钱挂失,补卡,因为怕信用卡在预售卡期间被别人偷。宋先生对银行的霸王条款非常不满:为什么他在取消卡后要承担风险?是银行为阻止持卡人取消卡而设置的软钉子吗?
为此,记者昨天咨询了许多当地银行信用卡部门和信用卡客户服务人员。招商银行信用卡客服人员表示,只要持卡人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并通过银行评估,信用卡注销后可能会再次激活。她说,不排除他人在掌握持卡人信息后激活取消信用卡的可能性。一旦被盗,所有损失将由持卡人承担。因此,持卡人销售卡后不得随意丢弃卡,而应切断信用卡背面的磁条,使卡完全无效。
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银行卡部相关人士表示,大多数银行在正式取消卡之前,收到持卡人取消卡的要求后,有30~45天的预售卡期。因为持卡人在取消信用卡时可能没有消费,所以延期取消信用卡是为了结算账户。她说,如果持卡人已经取消了卡,他必须销毁卡;如果卡丢失,最好不要轻易取消卡,而是第一次报告损失,并将风险转移给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