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单按下列规定承保陆地运输货物保险:
一、陆运一切险承保范围:
本保险按照下列规定和除外责任承保陆上运输险或陆上运输险:
(一) 陆上运输险
本保险承保运输过程中因下列风险造成的保险标的物损坏损失:
火灾或爆炸;
地震、闪电、飓风、龙卷风或台风;
三、山崩或隧道坍塌;
4.陆上运输工具的倾覆、欺骗或碰撞;
5.驳船搁浅、触礁、沉没或碰撞。
(二) 陆上运输一切险
本保险承保运输过程中因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物的物质损坏和损失。
二、陆运一切险除外责任
本保险不承保:
(一) 由于被保险人故意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二) 正常漏损、重量或容量的正常减少或自然损失;
(三) 因保险标的物的包装或准备不当而损坏或损坏(“包装”包括集装箱或集装箱内的堆放,但该堆放仅限于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在本保险生效前完成的);
(四) 因保险标的物固有缺陷或本质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五) 即使延迟是由承保风险造成的,也会直接造成损失或费用;
(六) 因船舶、驳船或陆上运输工具的所有人、经理、承租人或经营者无力偿还债务或者财务失信造成的损失或者费用;
(七) 因任何人的恶意行为故意损坏或损坏保险标的物的全部或部分(除外责任仅限于陆上运输保险);
(八) 本保险不承担下列事项造成的损坏、损失或费用:
-驳船或陆上运输工具不适合安全航行;
-驳船、陆上运输工具、集装箱或集装箱不适合安全装运,
但上述不适航、不适运,以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在保险标的物装船时已知为限。
(九) 因战争、内战、革命、叛乱、颠覆、捕获、扣押、拒绝、禁止、扣留或遗弃武器而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十) 罢工、停工、劳动骚扰、暴动或内乱。
三、陆运一切险责任起讫
本保险从保险标的物离开保险单规定的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场所,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陆路运输和相关水 上述驳运包括在内,直以下任何情况:
(一) 保险标的物运达保单规定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或
(二) 保险标的物离开发货人仓库至少60天。
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四、提交损坏货物的检验和索赔
(一) 保险标的物运至保单规定的目的地后,被保险人应尽快提货:
1、 立即向保单中规定的检验代理人或索赔代理人提出货物检验申请,以确认保险标的物已遭受损失。公司在当地没有检验代理人或索赔代理人的,应当向当地有该权限的检验人提出货物检验申请。
2、 立即从承运人或有关当局(如海关、铁路等)获得货物损坏或短证,并向承运人或有关部门提交书面索赔报告,说明保险标的物短、短或损坏。
(二)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险公司提交下列文件:
1、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2、 提单、发票、装箱单、理货单原件;
3、 货物损坏或短证明;
4、 检验报告和索赔声明。
如涉及第三方责任,还应提供相关信函、电报、传真等重要证明和文件。
(三) 从最终目的地车站将保险标的物全部卸出运输工具后,本保险索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 本公司将承担货物损坏后被保险人立即采取的有效防损措施造成的合理费用,以减少或防止保险标的物进一步损坏。但该费用仅限于被救援货物的保险金额。
五、陆运一切险纠纷之处理
被保险人与公司之间的一切纠纷,应当在共同寻求真相、公平合理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必须提交仲裁或法律行动解决,这些仲裁或法律行为应在被告所在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