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保险人或者收货人在保险货物到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货物包装外观是否完整,是否有损坏痕迹
2.货物的数量和类别是否与货运单相同
3.如果货物有集装箱运输,封条是否完整,号码是否与货运单相同
4.如果在集装箱发现水迹,检查集装箱是否损坏或漏洞,并拍照
5.如果货物有问题,请不要将无事故收据交给承运人
(二)被保险人发现被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货物损坏或者短缺时,应当采取以下行动:
1.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2.尽量保持事故现场环境和相关证据,并拍照
3.如被盗、推、故意损坏或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公安局/交警部门报告,并取得相关证明
4、集装箱到达时发现损坏或密封不损坏、丢失或与运输文件中包含的内容不一致的,应在收货记录中记录具体情况,并保持所有缺陷或不一致的密封,以确认保险公司
5.确保集装箱理货员在理货单上注明损失或进出,并从理货公司获得损失或损坏报告副本
6.收货时,如果外观完好无损,但发现隐藏损坏后,应立即书面通知承运人或责任方货物的损坏情况,并追究责任。
7.收货时,如发现货物丢失或损坏的痕迹,应立即与承运人一起检查,并从承运人或有关部门取得货物损坏证明、短证明或其他相关文件
8.在任何情况下,不对有缺陷的货物出具清洁收据
9.立即将事故和损坏通知保险公司
10.事故发生后,未经保险公司同意,不得移动或物
11.发生事故时,应在收到货物后两周内向承运人或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尽量协助货物检验员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