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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保险改革探索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大国家农业投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固定资产投资,加大新农村建设投资。如何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必须找出具有实践意义的操作方案。  现行的国家经济管理体制,在农业领域里仍…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增加国家农业投资,增加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新农村建设投资。如何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必须找出具有实际意义的操作方案。

  现行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仍然是农业领域的一个部分,管理权层层分解。管理体制已经50年没有改变了。它仍然是计划经济体系的管理模式,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需要。国家财政的农业投资基本上是财政拨款,各级政府的管理和分配大大降低了国家农业财政的效益。

  无论国家农业财政资金的效益如何,国家都不需要为自己投资农业保险。由于生产规模太小、太分散,国家保险公司由于官僚主义因素也难以为家庭农业投保。这一制度因素导致我国农业保险业无法发展。

  要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必须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生产力,提高农业生产力依靠大规模工业化投资,大规模增加现代农业生产工具,大规模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注1陈锡文),目前的情况是国家财政不能投资农业,增加农业投资成为空谈吗?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国家财政拨款通过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到达农业生产领域,这部分资金不需要保险。若从国家财政的农业拨款中划出部分不进入国家农业管理部门,而是直接进入保险领域,或作为农业保险基金。国家金融农业保险基金的保险对象是商业银行对农业项目的贷款,包括国外农业投资,以动员大量国家金融以外的资金进入农业投资领域,可以大大提高国家农业金融的效益。调整国家金融农业投资战略,只分配少量资金进行农业保险和再保险,充分利用金融杠杆作用,争取大量资金进入农业投资领域。

  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政策不太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一方面,家庭农业的直接保险业务难以开展,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对农业保险的热情不能被利用。为了将更多的金融市场资金转移到我国的农业投资领域,我们应该改变国家金融和农业保险的战略,努力使国家金融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即金融杠杆的作用。

  国家农业财政资金最好不要直接进入农业保险业,而是间接进入农业保险业-农业再保险业、商业银行农业贷款保险、私人农业投资保险、私人农业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业务保险。

  国家应鼓励非政府、民间、外国农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大力支持非政府农业保险业务。对非政府农业保险业的支持也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农业生产保险,即农业种植加工业保险,另一种是农业投资农业贷款保险,比直接农业保险更有意义、更有效。

  我国一直在承担发展农业的风险,一直在努力增加国家对农业的投资(注2),增加国家对农业保险业的投资,但为什么中国的农业投资仍然非常短缺?原因是我国农业财政运作模式或传统计划经济,各级政府参与农业财政管理和使用,从项目审批到拨款到项目验收,管理部门多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了农业财政管理成本,降低了农业财政的经济效益。

  要使国家农业金融真正承担更多的农业投资风险,必须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设计国家农业金融运营方法,通过各级政府部门逐步减少国家农业金融直接投资,进入非政府农业投资保险,进入私人农业投资和海外农业投资和商业农业贷款保险和再保险,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国家农业财政的效率,吸引大量金融市场资金进入农业领域。同样数量的国家农业金融资金可以推动和推动更多的资金投入我国农业生产领域,使国家农业金融资金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这应该是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目前,我国农业投资市场前景良好,许多农业项目的投资市场利润巨大,我国农业可容纳的投资空间极大(注3)。对我国农业投资影响较大的农业(自然)风险由国家财政承担,即国家通过保险公司的再保险承担农业风险造成的全部损失。因此,商业保险公司对农业投资的热情将大大提高,这将大大提高银行和金融业对农业投资(贷款)的热情。

  特别是,如何解决给国家农业投资造成巨大损失的管理体制问题,迫切需要找到切实可行的方法。如果国家农业投资金可以用于农业商业贷款保险、非政府农业投资、国内外农业投资和保险,可以大大减轻国家农业财政负担,可以大大提高农业投资的商业热情,使国家农业金融资金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大大提高国家农业金融资金的使用效率。

  根据计划经济模式,农业风险只是指家庭农业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风险,即自然灾害对家庭农业的风险影响,不考虑国家农业财政对农业的投资。因此,面对成千上万的农村家庭生产单位,国家保险机构无法满足这些不断变化的保险需求,国家农业保险机构无法承担如此巨大的管理成本,因此不得不放弃农业保险业务。因此,要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建立新的国家农业保险制度,改变以往的传统做法。

  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农业风险可分为许多不同的类别,主要分为农业自然风险和农业市场风险两类。从保险对象的分类来看,可分为传统农村家庭经济的农业风险和大规模农业产业化的农业风险。农村家庭经济的大规模发展和企业发展需要大量的农业金融资本。非农民非农业投资农业生产的热情很高,这是传统计划经济体系中没有遇到的现象,也是我们传统农业保险模式中没有遇到的现象。

  现在,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在呼吁投资农业,但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增加农业投资的潜力确实有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致力于城市化发展,都认为投资农业是一种恐惧。一方面,国家财政难以增加对农业的投资,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和国家银行害怕承担对农业投资(银行贷款)的风险,对城市房地产开发和投资充满热情。

  由此可见,最实用、最有效、最简单、最简单的方法不是增加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资,不是农业管理部门的体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当然,这些都是必要的,不能停止),而是在现有财政规模内调整经营方法,适当集中部分国家农业财政资金用于非政府农业投资和农业商业贷款保险,促进和鼓励私人资本投资农业。

  如果国家财政资金能够大力支持私人农业投资和农民向商业银行借款发展农业产业化,以国家财政资金为私人农业投资和商业贷款保险,将吸引大量私人资金投资农业,这是解决我国农业投资的最有效途径。

  同时,加强对国家农业保险政策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农业投资的前景和潜力,宣传国家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吸引大量市场资金进入农业领域,可以事半功倍。

  简而言之,要走出增加农业财政的死胡同,我们应该从市场经济法中找到有效的方法,采用金融杠杆的方法,努力利用有限的国家金融资金利用更多的市场资金参与中国的农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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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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