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以来,北京开始实施生育保险,自实施以来一直受到被保险人的欢迎。然而,由于当时生育保险的范围只涉及北京企业的北京户籍工人,也受到了外人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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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北京外籍职工、农民工、事业单位等职工一直呼吁扩大生育保险范围。从2012年1月1日起,外籍职工的呼声终于实现了梦想,他们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因此,他们还需要了解北京生育保险的报销时间。
突如其来的生育保险!
王小姐于2009年毕业于北京一所普通大学。毕业后,由于找不到能解决户口的雇主,她别无选择,只能把户口退回原籍——河北。考虑到北京作为祖国首都资源丰富,离家不远,她一直在北京的一家民营企业工作,而不是跟着户口回家。
刚参加工作时,单位告诉她,非北京户籍人员不能缴纳生育保险,只有“四险”。后来,她对此事关注不多。直到去年她组建了自己的家庭,准备建立一个三口之家,她才听到该单位的同事说她也有生育保险。
原来,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生育保险将全面覆盖机构、事业单位和非北京职工。
这几乎让王小姐哭了起来,这意味着她不必为了生孩子而四处奔波,可以节省很多医疗费用。但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有相应规定。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期限是多少?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王小姐要想顺利报销,需要连续12个月缴纳生育保险,并在宝宝出生后18个月内报销。这就是所谓的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期限。另外,报销时需要同时保险。
报销时,王小姐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计划生育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诊断证明、费用证明、身份证、异地或境外难产、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手术证明和费用证明。
简而言之,生育保险人员应在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内提交相关报销材料。否则,他们的权利将被浪费,相应的医疗费用将不得不自己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