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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股林秘籍:融资融券即将开闸 你准备好了吗?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公布,以官方文件的形式预告了证券业期盼已久的券商融资融券业务离开禁已经不远。 融资融券真的要来了 融资融券存在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市场,是成熟证券…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草案近日公布,以官方文件的形式预测,期待已久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离禁令不远。

  融资融券真的来了

  融资融券存在于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市场,是成熟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简单来说,融资就是证券公司或者其他专门的信用机构为投资者购买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是一种卖空机制,客户可以从证券公司或者其他专门的信用机构借来卖证,然后在未来某个时间在市场上买回证券。

  世界上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欧洲、美国、香港为代表的分散信贷模式,由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独立向客户提供;另一种是日本、韩国、台湾的集中信贷模式,成立专门的证券融资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

  在mainlandChina,融资融券一直被法律法规禁止。原《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资的证券交易活动,也不得为客户提供融资和融资交易。然而,一些地下融资活动仍然存在——最初是挪用存款透支给客户,然后是三方监管。地下运营模式存在许多缺点,不利于监管。新《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改为,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这给融资融券留下了空间。可以预见,中国证券市场融资融券应该不会太远。

  融资融券的可选模式

  通过对两种国际主流模式的比较,可以发现直接提供融资融券的国家和地区具有经济市场化程度高、信用环境好的特点。欧美制度是在市场历史进程中自发形成和发展的,由法律法规制度限制和完善。日本和中国台湾的制度是在证券市场不发达、交易机制不完善、整个金融体系不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的。因此,其制度从一开始就不同于美国,具有中央控制的性质。

  鉴于我国证券业和证券公司不成熟的特点。在推出融资融券之前,监管部门也开始加快对证券公司的标准化。监管部门长期以来一直在对证券业进行调查和分类监管,许多风险证券公司逐渐被淘汰。与此同时,行业风险也在逐渐降低。最近,《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开始征求意见,这不仅将大大提高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水平,而且将进一步加快行业整合进程。通过风险控制要求的硬指标,将一些仍存在较大风险的证券公司挡在行业外,将大大降低行业整体风险水平。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可以清楚地看出,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指标要求。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也可视为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准备。

  无论如何,中国大陆证券市场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行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相对较低,难以直接采用市场化融资融券模式,但应吸取日本和中国台湾的经验教训,建立过渡性专业证券金融公司模式,成熟场模式。

  对市场的可能影响

  融资融券可能对证券市场产生积极和消极影响。积极影响包括:

  首先,能够为投资者提供融资,必然会给证券市场带来新的资金增量,对促进证券市场起到积极作用。然而,为了控制风险,市场将对融资比例有一定的限制。中国台湾证券融资余额占股市总市值的1%.5%,欧美国家一般不超过2%,所以按照A股3万亿的市值,新增资金可能在450亿元左右,对市场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不是决定性的。

  其次,活跃市场,完善市场价格发现功能。融资交易者是市场上最活跃、最能探索市场机会的部分,将促进合理的市场定价和对信息的快速反应。欧美市场融资交易员的营业额约占股市总营业额的18%-20%,中国台湾市场有时甚至占40%。卖空机制的引入将改变单边市场的现状,有利于市场价格的发现。

  第三,融资融券的引入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盈利模式。融资使投资者能够利用投资杠杆,而融资融券使投资者在市场下跌时盈利。这给投资者带来了新的盈利模式。

  负面影响包括:

  首先,融资融券可能会帮助上涨或下跌,增加市场波动,从而促进市场的投机氛围。

  其次,可能会增加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融资可能会导致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证券市场。如果控制不力,可能会促进市场泡沫的形成,在经济衰退和市场萧条的情况下,可能会增加市场波动甚至危机。

  打开盈利多元化之门

  一旦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在促进证券市场发展方面发挥一定作用,为证券公司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同时,交易量的增加将增加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收入。更重要的是,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意味着证券公司的利润多元化不再是梦想,而是现实。

  在各种金融产品创新日益活跃的同时,交易模式和产品创新机会大大加强,经纪业务类型逐渐增加,收入来源将越来越多。《证券法》的修订为创新经纪公司相应的业务扩张开辟了大门。融资和证券交易业务是这些新利润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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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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