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金制度
玉米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交易保证金分级管理。随着期货合约交割期的临近和持仓量的增加,交易所将逐步增加交易保证金。
玉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临近交割期
交易时间段 | 交易保证金(元/手) |
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 | 合同价值的10% |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六个交易日 | 合同价值的15% |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一个交易日 | 合同价值的20% |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六个交易日 | 合同价值的25% |
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 | 合同价值的30% |
玉米合同头寸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集标准
合同月双边持仓总量(N) | 交易保证金(元/手) |
N ≤60万手 | 合同价值的5% |
60万手〈N≤70万手 | 合同价值的8% |
70万手〈N≤80万手 | 合同价值的9% |
80万手〈N | 合同价值的10% |
二、涨跌限制制度
交易所实行涨跌限价制度。涨跌限价是指期货合约允许的日交易价格的最大波动。超过涨跌限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无法交易。
当期货合约连续三个相同方向时,交易所将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暂停交易,调整限额、单边或双边、同一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放新头寸,限制黄金、限期清算、强制清算,强制减仓或其它风险控制措施。
三、限仓制度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合同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根据不同期货品种的具体情况,确定每个品种每月合同的限制金额;不同的限制金额适用于交易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严格控制合同限制金额;控制市场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审批制度,头寸不受限制。
玉米合约一般月持仓限额表(单位:手)
持仓量 | 期货公司会员 | 非期货公司会员 | 客户 |
单边持仓>20万手 | 25% | 20% | 10% |
单边持仓≤20万手 | 50,000 | 40,000 | 20,000 |
玉米合约接近交割期时的持仓限额表(单位:手)
交易时间段 | 经纪会员 | 非经纪会员 | 客户 |
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 | 12,000 | 6,000 | 3,000 |
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十个交易日 | 6,000 | 3,000 | 1,500 |
交割月份 | 3,000 | 1,500 | 800 |
四、大户报告制度
交易所实行大户报告制度。当会员或客户某一品种持仓合同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投机头寸限额80%以上(含本数)时, 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和头寸,客户应通过经纪会员报告。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调整和改变头寸报告水平。
客户在不同经纪人回原处的持仓合并计算。
五、强制平仓制度
为了控制市场风险,交易所实行强制平仓制度。强制平仓是指交易所在会员和客户违规时平仓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