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通知《 县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分析了借款人使用贷款的目的、抵押品和担保人、贷款本息的及时偿还、借款人的经营管理、信用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贷款风险,为保证信用社资金的正确使用,防止违规行为,绿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信用管理人员于 年 月 日对 申请 贷款资金的运作进行了贷后检查。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现年 岁, 乡人,信用度一般, 于 年 月 日向 县农村信用合作协会 信用社提出的金额 贷款申请一万元,期限为 年期的 期贷款,用于在 乡新区建房 信用社信贷小组对其经营项目的可行性、信用和条件进行全面调查,报县联社批准 年 月 日,对 发放抵押担保贷款 万元,期限 年。由 担保。
二、贷款检查
借款人 于 年在 乡镇新区买了一个地方,现在房子已经盖好了。所有的资金都用于建造房屋。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担保人 对于借款人的丈夫,担保无效,房屋建成后未及时办理产权证后的抵押登记,借款人的信用档案不完整, 信用社信贷人员未进行贷后跟踪检查。
三、检查分析
年收入约为 万元, 信用社信用管理人员未跟踪检查大额贷款,未落实抵押担保,信用档案不完善。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大沟信用社没有检查和分析贷款,也没有掌握借款人的营业收入。五级分类仍然存在 类险状况没有及时反映。
四、检查结果
经过贷后检查,检查人员认为 铺面收入及 在 万元左右,贷款资金全部用于 ,资金使用没有违规行为,贷款资金的合理正确使用。但贷款信用档案并不完整。未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第一次还款来源不足,预计贷款本息不能按时收回,贷款认定为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