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住房抵押贷款流程
⑴卖方向贷款银行提出抵押贷款合作意向。
⑵贷款银行调查销售人员的开发项目、施工资质、信用等级、负责人行为、企业社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与合格的销售人员签订抵押贷款合作协议。
⑶借款人与卖方签订购房协议,并支付30%以上的房款(40%的营业房)。
⑷借款人凭购房协议、30%购房收据、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向贷款人申请抵押贷款,并在贷款人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
⑸贷款合同经调查、审查、批准后签订,贷款银行办理登记、公证手续后,将资金存入卖方账户(保险采用客户自愿原则),并通知客户取得合同,到卖方办理购买手续。
⑹未来,只要借款人每月(每季度)20天前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保留足够的每期还款金额,贷款银行将自动从借款人账户中扣除,到期后全部结算。
(7)贷款银行代理人应缴纳契税,领取契证,办理房地产权证和住房抵押登记手续。收费严格按照各有关机关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收取代理费。借款人必须提供办理上述手续所需的所有材料。贷款归还后,贷款银行将取消抵押品并退还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