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当房地产卖方将其抵押给银行或以抵押方式购买且未偿还的房地产转让给买方时,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用于偿还原抵押/抵押贷款,赎回房地产证,办理转让,买方偿还现有抵押/抵押贷款。也就是说,仍在抵押贷款中的房屋再次出售,房屋的买方继续偿还卖方的抵押贷款。目前二手房市场存在同行转抵押和跨行转抵押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信用、贷款意愿、月供能力和购房资金安排不同,买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在实践中,转让抵押贷款是为卖方提前偿还贷款,因此买方的贷款可能与卖方未偿还的贷款不一致。
买方:
1.夫妻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原件(2份);
3.夫妻收入证明(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年检);
四、借款人提供学历证明(大专以上);
五、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明;
6.丧偶需提供丧偶证明;
7.外地人需提供原暂住证购房。
卖方:
1.夫妻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二、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
三、卖方的抵押合同、所售房地产的房地产证明(原抵押银行已收押的提供完整复印件);
4.卖方原贷款银行还款明细;
注:无产权共有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外国人提供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