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贷款能够按时收回,贷款人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充分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况,以确定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贷款。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按照借款人的要求提供以下条件:(1)借款人资格的基本情况。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借款人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登记;借款人是自然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的真实财务状况。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所有开户银行、账户和存款余额。(3)纠正不合理占用贷款。(4)抵押物、质量清单、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和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合同签订后,由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会不断变化,借款人需要对借款人使用贷款行使一定的监督权。金融机构应跟踪和检查其提供的贷款,以防止借款人违反合同。借款人除按合同主动检查监督借款人外,还应定期向借款人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这些信息包括财务和利润计划、会计、统计报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