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下岗职工自主创业,促进下岗职工小额担保贷款的发展,今天我省将开始实施新的省级担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据介绍,2003年,我省开始设立下岗职工小额贷款省级担保基金,根据1∶5比例发放贷款,省级担保基金最高可发放贷款5亿元。如果我市下岗失业人员想获得贷款,申请人应准备各种证明材料,包括为自己找到反担保人。同时,他们还应写一份创业计划贷款申请报告。申请人信息交付后,担保中心还将组织相关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论证和担保审核。初审通过后,他们将到指定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如此复杂的程序导致去年年底,省级担保基金小额担保贷款总额为1565万元,如果每个下岗职工可以贷款2万元,只有不到800人获得贷款,比例明显太低,远远不能满足下岗职工的创业需求。
为此,新的管理措施将1亿担保基金从省级统一管理转变为直接发放城市管理,大大简化了贷款程序。同时,担保基金的担保范围从苏北5个城市和省级企业扩大到苏北5个城市和南通、台州、扬州、南京、镇江等10个城市。省财政将对上述10个城市发放贷款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鉴于以往贷款过程繁琐,门槛过高,新方法简化了贷款程序,降低了反担保门槛,符合一定条件的下岗人员申请贷款,可取消反担保,确保下岗失业人员从申请到贷款不超过15天。省财政将对微利项目小额贷款给予贴息,其中苏北5市给予100%补贴,南京等5市给予50%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