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合同
致:A银行(作为下列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用于改造(项目)。A银行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A银行作为代理行、安排行和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列贷款协议附表1中)_________贷款协议签订后,贷款人同意按照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协议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照贷款协议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您的银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本身是安排银行和代理人,作为贷款人、代理、安排银行和贷款人以下简称债权人)提供贷款担保,内容如下:
1.当借款人未能按照贷款协议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应无条件及时支付贷款协议下借款人的应付款项,偿还贷款协议到期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以下简称债务)。
2.在第一条所述责任范围内,担保人应当在收到代理人的书面还款要求时,立即支付担保人承诺的所有债务。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的,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支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之日起至完全偿还之日。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的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计成为债务的一部分。
3.担保人作为独立担保,在不影响担保书第一条的前提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承诺和担保人将在代理人要求的情况下,立即赔偿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相当于债务金额的所有损失。本担保书第一条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无效、无约束力或者不能执行的,本条款的赔偿责任仍然有效,对担保人仍具有约束力。
4.除担保人有明显错误外,担保人承诺并确认代理人或其授权员工签署并列出的债务金额和到期文件。
5.代理人和债权人可以将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入独立的临时账户,无需立即用于偿还债务。借款人或人或任何人破产、清算、解散或重组,代理人和债权人可以在不扣除临时账户的情况下,向清算人索赔借款人或该人的全部债务。但无论如何,如果代理人及/或债权人共得的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债务,余额必须归还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