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您向工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贷款审批。银行根据您的申请材料批准贷款;
3.签订合同。接到工行贷款批准通知后,应与工行签订贷款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并根据情况办理抵押登记和公证手续;
4.发放贷款。经工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完成相关手续后,工行将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将贷款资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或与借款人约定的工行监管账户;
5.按时还款。贷款发放后,您必须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6.贷款结算。贷款结算包括正常结算和提前结算。
(1)正常结算:贷款最后一期结算。
(2)提前结算:在贷款到期日前,如果您提前部分或全部结算贷款,您必须按照贷款合同提前向工商银行申请,经工商银行批准后到指定的会计柜台还款。
贷款结算后,您应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办理银行出具的贷款结算凭证,收回工行抵押的法律凭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算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