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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纹钢期货如何开户?有哪些交易规则?

螺纹钢期货如何开户? 1.选择期货公司(所有期货公司都是由证监会监管,全国有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最为正规)。选择期货公司又主要从公司的行情研判能力,交易服务器速度,以及交易费用三点进行选择。 2…

如何开立螺纹钢期货账户?

1.选择期货公司(所有期货公司均由中国证监会监管,中国最正式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选择主要从公司的市场判断能力、交易服务器速度和交易成本三个方面进行。

2.选择期货公司后,预约公司客户经理开户。(可以在金斧期货开户渠道预约开户,既省时又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

3.根据预约时间,带着身份证和银行卡(工农建交)到期货公司开户。如果只开商品期货账户,期货公司可以派开户人员开户。

4.开户后,到银行办理银期业务(三方存管)。

5.在期货公司网站上下载市场软件和交易软件;存款后可以交易。

螺纹钢期货交易规则

一、交易细则要点

(1)会员将交易指令输入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参与集中竞价 交易渠道。交易席位分为场内交易席位和远程交易席位。会员取得交易所会员资格后,将有场内交易席位。 远程交易是指会员通过与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连接的电子通信系统,在其营业场所直接输入交易指令,参与交易所集中方式。 远程交易席位的权利和义务与现场交易席位相同。

(2)交易指令分为限价指令、取消指令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限价指令 每次最大订单数为500手,每次最小订单数为1手,交易指令报价仅为 在价格波动的限制内。

(3)交易所实行交易代码备案制度。交易代码是指会员和客户进行期货交易 易专用代码分为非期货公司会员交易代码和客户交易代码。

(4)交易所立即、每日、每周、每月、每年向会员、客户和公众提交 提供期货交易信息。交易所应及时发布以下与交易有关的信息:开盘价和收盘价 价格、最高价格、最低价格、价格、涨跌、最高买入价格、最低卖出价格、买入量、卖出量 结算价格、成交量、持仓量。会员、信息管理机构、公共媒体和个人不得发送 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二、结算细则要点

(1)交易所在各存管银行开立专门的结算账户,以确保存储会员 黄金及相关资金。会员应在存管银行开立专项资金账户,存放存款及相关资金 资金。交易所与会员之间的期货业务资金交易通过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和会员专用结算账户 用资金账户办理。

(2)交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保证金进行分账管理 会员设立详细账户,按日序登记核算每个会员的存款、盈亏、交易保证金, 手续费等。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存入会员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进行分账管理,为每位客户设立详细账户,按日序登记核算每位客户的存款、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

(3)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 准备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为交易结算提前准备的资金。 合同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确保合同履行的资金,是合同占用的保证金。

(4)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指日常交易。 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同的损益、交易保证金和手续费、税费 等费用,应收应付款项净额一次转移,会员结算准备金相应增减。

三、交割细则要点

(一)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最终交易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后,自然 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约的持仓应为0手。自最终交易以来,第二笔交易 自交割月份自然人客户持仓直接由交易所强行平仓。

(二)交割程序

第一个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应在第一个交货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 书籍。内容包括品种、品牌、数量和指定的仓库名称。

(2)卖方还允许提交标准仓库(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同) 订单)。卖方应在第一个交货日内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有效地支付仓储费用 仓单交易所。

参见《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钢铁厂库交付办法》(试验) 行)》。

二、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在第二交付日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付的标准仓单,交易所应按当月交付总额的比例与买方分摊。

三、交割日

(1)买方付款取单。买方应在第三个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如遇特,交易所应在第三个交割日16:00前向卖方支付货款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所可以延长交付货款的交付时间。

四、五交割日 卖方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

(3)标准仓单在交易所实物交付的流通程序

1.卖方客户将标准仓单授权卖方期货公司会员办理实物交付业务;

卖方会员向交易所提交标准仓单;

交易所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会员;

4.买方期货公司会员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客户。

(4)螺纹钢和线材交付完成后,如果买方对交付货物的质量和数量有所了解 异议(有异议的交割货物应当在指定的交割仓库内),应当在实物交割月份下 1月15日前(包括当日,法定假日顺延至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还应提供交易所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螺钉) 交易所另行公布纹钢、线材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名单)出具的质量鉴定 结论。每批货物的有效期应涵盖本次交付的最终交付 日。每批货物的有效期应涵盖本次交付的最终交付 日期。即使每批交付螺纹钢和线材的货物的有效期截止日期早于质量异议期的提交 截止日期,如果该批货物的质量鉴定结论不合格,卖方将对该批货物的实际质量进行交付 数量仍需承担全部责任。上述规定是指如果仓单的有效期已经过去,但在最经过去,但仍然存在 在质量异议期内,只要货物尚未出库,买方仍有权对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 检验机构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卖方应当对交付货物的实际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五)入库和出库

1.货主向指定交付仓库发货前,应办理入库申报(交付预报)。 仓储申报的内容包括品种、等级(牌号)、商标、数量、发货人及拟进入指定交付仓库的名称等,并提供各种文件等。 客户应委托期货公司会员办理交货预报(仓储申报)手续。

2.如果交易所的库容允许,考虑货主的意愿,决定是否在3个交易日内批准。 入库。托运人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向批准的入库申报中确定的指定交付 仓库发货。未经交易所批准或未在规定有效期内入库的货物不得用于交易 割。

3、货物到达指定交付仓库后,指定交付仓库应当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核对到货及相关凭证。验收后,指定交付仓库应将仓储验收结果输入标准仓库 单一管理系统。会员在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向交易所提交标准仓单申请 只有切割仓库,才能签发标准仓单。

货物到库验收时,货主应到指定的交付仓库进行监收;货主不到库监收的,视为 货主同意指定交付仓库的验收结果。

4.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提货时,指定交割仓库在审核标准仓单后给予 交货。货主可以自行到库提货或委托指定交付仓库代为发货,但委托指定交付 货主在仓库代为发货时,应当到仓库监督发货。货主未到仓库监督发货的,视为批准指定交付仓库发货 货无误。

5.指定仓库发货时,应及时填写《标准仓单出库确认表》(一式二 货主和指定到的相应标准仓单加盖货物和已完成的专用仓库 与仓库配对,妥善保管备查。

(六)期货转现货

期转现是指同月持有方向相反的会员(客户)协商并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经交易所批准后,按照交易所规定分别持有合同 价格由上海期货交易所平仓,与期货合标的物数量按双方约定的价格进行 仓单数量相同、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交换行为。

交换的仓单可以是标准仓单或非标准仓单。非标准仓单是指相关仓库 下列情形下出具的仓单:非注册商标商品存放在指定的交付仓库;注册商标商品 非指定交割仓库存放;非注册商标商品存放在非指定交割仓库。

期转现期限:期转现合同交付月上一月合同最后一个交易日 从第一个交易日到交割月最后两个交易日(含当日)。

申请期转现期货头寸处理:申请期转现的买卖双方原持有的相应交付月份 期货头寸,在交易所申请日15:00前,按申请日交割月期货 合同结算价平仓。

期转现的交易保证金(交付保证金):按申请一个交易日交付月期货 计算约定结算价格。

交付螺纹钢

第1条 交付单位:300吨。

第2条 交割等级见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标准合同。

第3条 交割螺纹钢质量规定。

交割螺纹钢应是在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生产的注册商品。交付螺纹钢的形状、尺寸、重量和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钢筋 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 每批货物的有效期为生产日起90天内,应在生产日起30天内进入指定的交付仓库。本款具体操作依据 《切割细则》第十条有关规定,货主应当委托期货公司会员在向指定的交割仓库发货前委托期货 办理入库申报(交付预报)手续。因此,在生成标准仓单的过程中,过程中 委托会员自商品生产之日起30天内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提交仓储申报,并将货物运到仓库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期货堆位。仓库核对货物和文件,并将验收结果输入仓库系统 会员应通过仓单系统及时向交易所提交仓单申请。

指定仓库交付的螺纹钢长度为9米和12米。

第4条 交付螺纹钢的包装和堆放

交付螺纹钢包装、标志和质量证书应符合要求GB1499.2-2007 《钢筋混凝 土用钢 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每个仓单的螺纹钢应由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品牌,同一注册商标, 同一公称直径、同一长度的商品,每个仓单的螺纹钢的生产日期应为 连续两天不超过,最早日期为仓单生产日期。

每个仓单用于交割的螺纹钢标的物应堆放在堆放位置。

第5条 交货必备单证

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书应当提供。

第6条 计量和溢短

交付螺纹钢以实际称重方式测量。每个螺纹钢标准仓单的实物溢短不得超过±3%,磅差不超过±0.3%。

第7条 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应在交货期间完成,如当天14:00前 交付事项发生的,交易所应当在当日清退相应交割部位的保证金。如当日14:00后 如果完成,交易所将在下一个交易日退还交付部分的保证金。

第8条 交付地点:交易所指定的交付仓库和工厂仓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单独公开 告)。

线材的交割

第1条 交付单位:300吨。

第2条 交割等级见《上海期货交易所线材期货标准合同》。

第3条 交割线材质量规定。

交割线材应在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生产的注册商品。

交割线的形状、尺寸、重量和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9.1-2008年钢筋混凝土钢筋 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的规定。

每批交割线材的有效期为生产日起90天内,生产日起30天内进入指定交割仓库。本款具体操作依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 《细则》第十条有关规定,货主应当委托期货公司会员办公室向指定的交付仓库发货前 入库申报(交付预报)手续。因此,在生成标准仓单的过程中,业主必须是商人 委托会员自产品生产之日起30天内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提交仓储申报,并将货物运到仓库 易所指定交付仓库的期货堆位。仓库核对货物和文件,并将验收结果输入仓单系统 会员应通过仓单系统及时向交易所提交仓单申请。

第4条 交割线材的包装和堆放

线材应盘卷交付,包装、标志和质量证书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9.1-2008年钢筋混凝土钢筋 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的规定。 每个仓单的线材由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品牌、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公称直径的商品组成,每个仓单的线材生产日期不得超过连续两个 以最早日期为仓单生产日期。

每个仓单用于交割的线材标的物应堆放在堆放位置。

第5条 交货必备单证

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书应当提供。

第6条 溢短和磅差

交割线材以实际称重方式测量。每根线材标准仓单的实物溢短不得超过±3%,磅差不超过±0.3%。

第7条 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应在交货期间完成,如当天14:00前 交付事项发生的,交易所应当在当日清退相应交割部位的保证金。如当日14:00后 如果完成,交易所将在下一个交易日退还交付部分的保证金。

第8条 交付地点:交易所指定的交付仓库和工厂仓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单独公开 告)。

四、风险控制管理措施要点

(一)保证金制度

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同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同 价值的7%。

1.期货合约持仓数量达到不同数量和不同上市阶段的保证金 交易所根据期货合约的不同数量和上市经营的不同阶段(即自合同新上市之日起至最终交易日止)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在交易过程中,当期货合约的头寸达到一定水平的总头寸时,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暂时不予调整。当日结算时,如果期货合约的头寸达到一定水平的总头寸,则 交易所收取与总持仓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 应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到位。

交易所根据期货合约上市的不同阶段(临近交割期)调整交易保证金。

当螺纹钢或线材期货合约达到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标准时,交易所应在新标准实施前一个交易日结算合同的所有历史头寸,并按照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执行 结算时,如果存款不足,应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前到位。进入交割月 股份结束后,卖方可以使用标准仓单作为期货合约在交割月份的履行,与其所示数量相同 保证不收取与其头寸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

2.当连续几个交易日累计涨跌达到一定水平时,风险管理

当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连续三个交易日(即D1、D2、D3交易日)累计涨跌(N)7.5%;或连续四个交易日(即D1、D2、D3、D4交易日)累计涨跌(N)达到9%;或连续五个交易日(即D1、D2、D3、D4、D5交易日)累 计涨跌幅(N)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达到10.5%,单边或双边,相同 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体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部分会员或全体会员 员工出钱,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限额,限期平仓,强行平仓 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但调整后的涨跌限额不超过20%。

3.连续涨跌停板时的保证金(参照涨跌停板制度的相关规定)

4.上海期货交易所另行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按照公告执行。

(二)涨跌制度

当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约在某个交易日(称为交易日)D交易日,以下几个 交易日分别称为D2、D3、D4、D5、D6个交易日)单边市场出现,D1交易日结算 合同交易保证金按以下方法调整: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收取比例高于10%的按原比例收取。D2交易日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约涨跌7%(如果D1.如果交易日涨跌超过7%,D2交易日涨跌板按D1交 确定易日涨跌确定)。

期货合约若D2个交易日没有单边市场,D3.交易日涨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正常水平。

若D如果2个交易日出现反向单边市场,将被视为新一轮单边市场的开始,这一天将被视为D1交 下一天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限额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若D如果2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场,合同交易保证金将在当日收盘结算时按下 调整方法: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2%,收取比例高于12%的按原比例收取。D3交易日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约的涨跌限额为9%(如果D2交 易日涨跌停板已高于9%,则D3交易日涨跌限D确定交易日的涨跌限制)。

若D3个交易日没有单边市场,D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正 常水平。

若D如果3个交易日出现反向单边市场,将被视为新一轮单边市场的开始,这一天将被视为D1交 下一天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限额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若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场(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限额)时,当 日收盘结算时,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按12%收取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较高 按原比例收取12%,交易所可暂停部分或全部会员出款。

当D三个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限)时, 若D3交易日是合同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合同直接进入交割;D交易日是该合 约定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然后D交易日按合同D交易日涨跌限额和保证金水平继续交易 易;除上述两种情况外,D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约在交易日暂停交易一天。交 易所在D根据市场情况,4个交易日决定对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施以下两项措施 任何一种:

措施一:D交易所在4个交易日决定并公告D5个交易日单边或双边,比例相同 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体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体会员的开业 新仓、调整涨跌限额、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制平仓等一种或多种措施来化解市场风险,但调整后的涨跌限额不超过20%。交易所宣布调整保证金水平后,保证金不足的应当是D5交易日开市前到位。若D5交易日期货 如果合同的涨跌幅度未达到当日的涨跌限额,则合同的涨跌幅度未达到当日的涨跌限额D期货合约在交易日的涨跌限额和交易日 保证金比例恢复正常水平;D5交易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同方 交易所宣布再次达到当日涨跌异常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风险控制 措施;若D期货合约在5个交易日的涨跌D3交易日反方向达到当日涨跌, 它被视为新一轮单边市场的开始,这一天被视为D1交易日,下一天交易保证金和涨跌限额 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措施二:在D4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D3交易日关闭时,以涨跌限价申报 未成交平仓报单,以D3交易日的涨跌限价与合同净持仓盈利客户(或非期限) 货运公司会员,下同)按持仓比例自动匹配交易。如果同一客户持有双向头寸,首先 平仓,然后按上述方法平仓。具体操作方法见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 第十四条执行管理办法。

(三)限仓制度

不同时期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的期货合约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如下:

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具多个交易代码,每个交易代码上所有头寸的总数不得超过一个客户的头寸限制。交割月前第一个月的最后一笔交易 每日收盘前,各会员、各客户在各会员处投机持有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的头寸 调整到30手的整倍数(如果市场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调整,可以推迟一天);进入 交割月后,螺纹钢和线材合约的投机头寸应为30手的整倍,新开盘和平仓也应为 是30手的整倍数。

(四)大户报告制度

当会员或客户持仓合同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投机头寸时 当头寸限额超过80%(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状况和头寸 客户必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情况制定和调整头寸。 报告标准。

(五)强制平仓制度

当会员和客户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交易所强行平仓其头寸:

(一)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

(2)持仓量超过限仓规定的;

(3)相关品种的持仓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调整为相应的整倍数;

(四)因违规被交易所强行平仓的;

(5)按照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强行平仓的;

(6)其他应强行平仓的。

(六)风险警示制度

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制度。当交易所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单独或同时采取要求 报告、谈话提醒、书面警告、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告等措施 或多种,以警告和化解风险。

五、套期保值细则要点

(1)螺纹钢和线材套期保值头寸的申请应在套期保值合同交付月前一个 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交割月合同套期保值的申请。 套期保值者可一次申请多个交割月合同的套期保值金额。

(2)获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者,应当在交易所批准的开仓期内(螺纹) 钢、线材最迟至套期保值合同交付月前1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按批准 交易部期限内未建仓的,视为自动放弃套期保值交易额 度。

(3)套期保值金额不得自交割月前1月第一交易日起重复使用。

六、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交货补充规定

根据现货市场的贸易特点和用户需求,对螺纹钢交付货物的研究决定如下 补充规定:

客户销售和交付螺纹钢期货合同时,交付货物的公称直径分布应符合 以下要求:

(1)交货量≤6000吨,可以是同一公称直径。

(2)6000吨<交割数量≤9000吨,至少有两个公称直径,每个公称直径 径交割量不得高于其总交割量的60%。

(3)9000吨<交割数量≤1.8万吨,至少有三个公称直径,每个公称直径 径交割量不得高于其总交割量的40%。

(4)交货量>1.8万吨,至少有四个公称直径,每个公称直径交付数量 总交付量不得高于30%。

同一客户从交易所买卖交付的商品除外。

七、附录

(1)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及线材注册企业及注册商标

(2)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的钢材质量检验机构

(3)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及线材指定交割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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