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算规则
根据有关规定,中金所期货保证金采用分级结算制度,即中金所结算会员,结算会员结算非结算会员和投资者,非结算会员结算投资者。
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和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中金公司向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非结算会员向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结算会员的自营业务只能通过其特殊的自营结算账户进行,其保证金必须与其经纪业务分开结算。
» 期货保证金
中金专用结算账户结算会员期货保证金分为交易保证金和结算准备金。
交易保证金是指结算会员存入中金公司专用结算账户,确保合同履行的资金,是合同占用的保证金,其金额按合同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后,中金公司按照公布的比例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并根据买卖持仓金额收取交易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是指结算会员在中金公司专用结算账户中提前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同占用的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的最低余额标准由中金公司规定,必须由结算会员自有资金支付。中金公司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的最低余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