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的黄金期货合同,黄金期货的交割月为1-12月,交割日为合同最后交易日后连续5个工作日,其中第五个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最后交易日为合同交割月的15天。也就是说,黄金期货的交割日是每月15日,在法定假日推迟后的5个交易日内进行实物交割。
对于购买期货合同的交易员,他们有权在期货合同实现前的任何时间内获得黄金保证书、运输订单或黄金证书。同样,出售期货合同的交易员在最后交货日前未平仓的,必须承担交付黄金的责任。
投资者应区分世界各市场的交割日和最后一个交割日。如有规定,最早交割日为合同到期月15日,最迟交割月为本月25日。一般期货合约交易在交割日前平仓。
黄金期货合约规则:
交易品种 |
黄金 |
交易单位 |
1000克/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克 |
价格变化最小 |
0.02元/克 |
涨跌幅度 |
上一个交易日的结算价格±3% |
合约月份 |
最近三个月的合同和最近13个月的双月合同 |
交易时间 |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
最后交易日 |
合同月15日(如国家法定节假日延期,交易所可在春节等最后一个交易日另行调整通知) |
交割日期 |
最后一个工作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交割品级 |
国内金锭含量不低于99.95%,经伦敦金银市场协会认可(LBMA)合格供应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具体质量规定见附件)。 |
交割地点 |
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库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同价值的4%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交割单位 |
3000克 |
交易代码 |
AU |
上市交易所 |
上海期货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