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较基金质量时,投资者往往习惯于直观的数字——绝对回报,即期初至期末的净增长率,这是真正的金银变化。然而,另一个概念是相对回报。例如,与上证综合指数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相比,投资者往往只是将部分股票基金与市场进行比较,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能否赢得市场,这是基金经理实力的体现。相对回报还将基金的回报率与国内通货膨胀率进行比较,看基金是否能抵御通货膨胀对个人资产的侵蚀,达到至少的保值效果。
基金的业绩比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全球比较,所有基金或同组基金一起排名。二是基金与事先确定的基准进行比较。提前确定的基准是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该比较方法通过定义被评估基金的适当基准组合,比较基金预期收益率与基准组合预期收益率的差异来衡量基金的表现。基准组合是与基金风格相同的可投资、未经管理的组合。绩效比较基准是投资者评估基金管理公司绩效的重要标准。
自2002年以来,监管机构要求开放式基金在发行时公布其业绩比较基准,不同风险预期收益的基金跟踪不同的比较基准,有利于基金风格的稳定和投资者对基金业绩的合理判断。随着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净值的比较成为法律信息披露的内容,投资者将不再仅仅以简单、不合理的方式判断基金的优缺点,而是促进基金管理人遵守基金合同,保持稳定的投资风格。
根据新的基金信息披露规则,在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中,基金管理人必须披露净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预期收益率的比较,并要求基金披露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净值变化,并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化进行比较。这样,投资者就可以直观地了解基金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