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过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一般都听说过开放式基金有封闭期,那么封闭期是怎么回事呢?它有什么作用?
从开放式基金募集资金到投资的过程来看,经历了三个时期:募集期、封闭期和正常认购赎回期,投资者在这三个时期买卖基金份额的情况不同。
首先是募集期。在此期间,基金通过公司直销机构或银行等代销机构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只能在这个阶段买入,而不是出售基金份额。购买价格为股份净值(1元),购买基金份额的费用称为认购费。由于去年以来开放式基金销售持续火爆,为避免募集资金过多造成投资不便,基金一般规定一定的募集份额限额(如100亿),不予确认。由于基金销售火爆,监管部门发布通知,要求新基金认购申请超过既定限额时按比例配售。
募集期结束时,将进入封闭期。此时,基金合同已生效,但在封闭期内,基金不接受投资者认购或赎回基金股份的请求。在此期间,投资者既不能买卖基金股份。从实际情况来看,许多基金在封闭期后期开放认购,即在这个阶段,投资者可以根据基金资产的净值认购基金,但不能赎回基金份额。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封闭期不得超过3个月。
封闭期结束时,基金可以同时接受认购和赎回,进入正常赎回期。投资者可以根据开放式基金的日股份净值认购和赎回基金。